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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铭-淄博医疗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 姓名:

    徐海铭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

    13703201610332156

  • 电话:

    13261977065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文章详情

未做产前检查致产妇大出血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来源:淄博医疗纠纷律师 浏览:266
[导读]:   徐海铭,淄博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博悦睿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

  徐海铭,淄博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博悦睿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未做产前检查致产妇大出血

  本报临沂10月18日讯由于助产士邹某没有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产妇生产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日前,郯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医疗事故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邹某今年45岁,是郯城县某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助产士。2005年8月10日,江苏省新沂市合沟镇产妇刘某到该卫生院生产,由邹某接生。但是邹某没有给产妇刘某做产前检验血小板等必要的常规检查,因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致使刘某产后出血不凝,造成大出血,虽采取紧急措施均未能止血,后联系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转入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临沂市医学会鉴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2006年3月,该卫生院与刘某的丈夫窦某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窦某各项经济损失145600元。

  事故发生后,该卫生院向公安机关报案,邹某被刑事拘留。法院认为,邹某的疏忽造成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致使刘某产后大出血死亡,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

  很多事故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医疗事故也不例外,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肯定要进行相应的赔偿,那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索赔依据有哪些医疗纠纷索赔申请书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

  首先,中明确规定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亲属因参加医疗纠纷处理和丧葬活动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对于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和最高院的中规定的项目多于,赔偿计算标准也高于。因为是行政法规,而是法律,而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大家一定记住,在主张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金额是应该按照和最高院的的规定进行主张。

  二、医疗纠纷索赔依据

  1、依据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支付。

  三、医疗纠纷索赔申请书

  1、申请书格式:

  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

  2、申请书标准: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医院: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医疗纠纷索赔依据和医疗纠纷索赔申请书有了基本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